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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离婚案司法开庭原告该说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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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主要围绕感情破裂进行陈述。原告可以首先宣读起诉状,然后在法庭调查阶段,可以向法庭出示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以及能够证明自己主张的证据,在法庭辩论阶段,详细说明要求离婚的事实和理由。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提起离婚诉讼。人民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第2种观点: 离婚诉讼开庭时,庭审是在法官的指挥下进行的,开庭时注意听清法官的要求。一般情况下,庭审程序分为法庭调查、法庭辩论和最后陈述三个阶段。分别给大家简单介绍一下这三个程序:首先,法庭调查是调查夫妻双方的感情状况以及子女、财产以及债务等事项的程序。原告是要求离婚的一方,就要向表达要离婚的态度、理由,按法庭要求进行举证,以证明夫妻感情破裂。证据通常包括对方重婚或与婚外第三人同居或者有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或对方有、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亦或者是双方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证据材料。如果诉讼请求中需要判决子女抚养权归自己和进行财产分割、债务承担的话,还需要证明自己适合抚养孩子以及向证明有哪些夫妻共有财产和共同债务。其次,法庭辩论阶段,原告需要重点强调夫妻感情已经破裂的事实及理由,孩子抚养权归自己或对方的理由,以及共同财产应如何分割、债务应该如何承担的理由。最后陈述环节,需要对本次诉讼中自己的要求和观点做最后总结。一般都是说一句话即可即“坚持诉讼请求和庭审意见”。一、多久后分居可以离婚分居多久与起诉离婚没有任何关系,只要想起诉离婚就可以随时提起诉讼离婚。协议离婚也没有分居时间的要求。诉讼离婚,指夫妻双方就是否离婚或者财产的分割、债务的分担、子女的抚养等问题无法达成一致的意见,而向人民起诉,人民经审理后,通过调解或判决解除婚姻关系的一种离婚制度。一方起诉离婚的对方不同意的,若是想判决双方解除婚姻关系,可以向提交证明夫妻双方感情确实破裂的证据,如对方有与他人同居的情形或者是家庭暴力。起诉离婚判不离的解决方式是:第一,原告可以在第一次判不离后,等六个月,再次起诉离婚。第二,如果有新情况,新理由的,原告可以马上再次起诉离婚。第三,向上级人民上诉。离婚可以通过协议离婚或诉讼离婚的方式进行。协议离婚要求男女双方自愿离婚,达成离婚协议书,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诉讼离婚要求原告要持起诉状,收集夫妻感情破裂的相关证据,到提起离婚诉讼。到起诉离婚的步骤为:1、向提交起诉状、副本和证据材料;2、予以立案受理;3、开庭审理,进行法庭调查和辩论;4、由作出准予离婚或不准离婚的判决。离婚主要有这几个法律后果:1、夫妻双方婚姻关系解除。2、如果涉及子女抚养的话,子女抚养权归属一方。3、夫妻的共同财产要分割,共同债务要共同承担。【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法庭调查按照下列顺序进行:(一)当事人陈述;(二)告知证人的权利义务,证人作证,宣读未到庭的证人证言;(三)出示书证、物证、视听资料和电子数据;(四)宣读鉴定意见;(五)宣读勘验笔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一条法庭辩论按照下列顺序进行:(一)原告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二)被告及其诉讼代理人答辩;(三)第三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或者答辩;(四)互相辩论。法庭辩论终结,由审判长按照原告、被告、第三人的先后顺序征询各方最后意见。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一是双方都同意离婚,可以协议离婚;二是有一方想离婚,而另一方不同意,可以向起诉离婚。原告起诉离婚,需要向提交离婚诉讼书,还要在法庭上进行陈述。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提起离婚诉讼。人民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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